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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工作
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“清廉湖工”冬季学习活动
作者:陈一帆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18日 17:17        

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引导党员干部及学院全体教职工把守纪律、讲规矩内化为价值追求、外化为行为习惯,12月16日下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E125会议室开展“清廉湖工”冬季专题学习,学院党总支书记刘灵主持学习,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、全体党员教师参加学习。

会议传达了《湖南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“清廉湖工”冬季学习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。

教工二支部胡高飞老师领学了《从事这些营利活动属于违规行为》。文章指出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相关条款详细列出了五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:1. 违规经营商业、兴办企业;2. 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;3. 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4. 违规兼职;5. 党和国家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。此外,还明确了特定人员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分要求。

会议还学习了《从制度源头防范领导干部特定亲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》《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典型问题案例》《2025年廉政警示录(四)》等内容,观看了纪法小课视频,以案为鉴,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深刻反思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的危害性。

最后,刘灵对本次学习进行总结,指出大家要深刻认识开展“清廉湖工”冬季学习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强化纪律意识、筑牢思想防线的关键举措,全体教师要立足三尺讲台,将清廉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,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优良的师德师风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贡献力量。

(审核:刘灵 汤菊平 赵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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